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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市场典型案例(第四批)

作者:周口文化执法 来源:文旅部 日期:2026/2/3 9:58:35 人气:41 加入收藏 评论:0 标签:

● 【旅游者购买康养旅游预付费产品须谨慎

案例简介王女士夫妇均为80岁以上老人,被北京某旅行社带到廊坊,旅行社宣传说加入会员即可去外30多个地方康养,且不用交房租,只需每日交大约98元管理费,会员费每人2980元。王女士夫妇在没看合同的情况下直接签字交钱,并接受旅行社赠送的虫草。王女士后发现合同约定,节假日每人98元管理费要翻3倍;80岁以上老人必须由60岁以下的家人陪同,并提供三甲医院3个月内体检报告;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扣除协议全款的50%作为旅行社的损失补偿,签约超30日后不再退费。以上内容,旅行社事先没有专门告知,王女士觉得不合理,提出解除协议,

并希望能退全款。旅行社回复,合同中已经约定此种情形需要扣除全款的50%,且王女士需要把先前签约时赠送的虫草退回。经调解,鉴于王女士已将虫草拆包,无法二次利用,旅行社提出扣除虫草费用和合理的手续费等,给王女士夫妇每人退2000元。王女士称虽未完全达到预期,但因自己也有疏忽,故接受了旅行社的最终方案,双方达成和解。

案例解析王女士夫妇作为能够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为其签字行为负责,且王女士并未举证在签署合同时受到胁迫、欺诈或重大误解等情况。因此,王女士夫妇与旅行社签署的合同真实、有效。但是,合同约定的扣款比例、节假日管理费、陪护要求等条款系与王女士夫妇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旅行社没有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注意。对于王女士获得的赠品,因其个人原因解除协议的,应当退回或者支付合理的价款。

建议提示以提供旅游权益服务为内容的会员协议、康养协议、旅居协议等具有提前预付费用、履行周期较长、条款全由商家拟定等特点,商家口头承诺为消费者提供高标准服务,但在制定书面合同条款时往往会采取混淆概念、偷梁换柱、不准确表述关键信息等方式。旅游者切勿轻信口头承诺,务必认真核对所签订合同的全部条款,仔细确认兑付服务项目的内容及标准与条件、履行期限和变更、中止、终止、解除条件及相应情形下款项的退还标准、赠送权益的使用范围与条件及退款处理方式、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渠道等,确认无误后再签约,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 【行程安排景点因故未开放,旅行社应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简介李某一行三人报名参加某旅行社六日游小团。出行前,旅行社与其签订旅游合同,约定具体行程路线、住宿标准等。行程中,某景点(门票单价50元)因施工未开放,旅行社安排参观某博物馆(无门票)作为补偿。李某不同意旅行社的安排,要求旅行社对未游览景点进行相应赔偿,旅行社以安排游览博物馆为由拒绝赔偿。行程结束后,李某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经调解,旅行社赔偿李某一行三人300元,李某表示不再追究其违约责任。

案例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第十条规定,“旅行社及导游或领队违反旅行社与旅游者的合同约定,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旅行社按下述标准承担赔偿责:(一)擅自缩短游览时间、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的,旅行社应赔偿未完成约定旅游服务项目等合理费用,并支付同额违约……”。本案中,旅行社在行程中安排了因施工未开放的景点行程,虽补充安排游览其他景点(无门票博物馆),但未事先取得游客同意,违反了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进行赔偿。未游览景点门票价格为50元/人,旅行社应赔付李某一行三人共300元。

建议提示旅行社在安排行程及签订合同过程中,应充分核实行程中的景点情况,如遇景点无法游览的情况,应及时告知游客并沟通,争取得到游客谅解。同时,妥善保存各类凭证,包括无法游览的通告或说明、与游客的交流记录等。游客参团出游过程中,遇到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安排行程等情况时,要重视保存可能损害自身权益情况的各类凭证。若出现类似情况,可先与旅行社协商,若协商无果可及时向属地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进行投诉。

● 【旅行社应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

案例简介周先生一家三口报名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泾县月亮湾二日游”,行程中,其6岁的孩子在漂流时受伤,但旅行社仅赔偿医药费,现要求旅行社赔偿营养费和护理费等费用。经了解,周先生孩子受伤后,景区做了紧急处理并报了意外险,旅行社协助周先生做了保险理赔。孩子在医院共花费医药费1195.82元,保险公司报销1195元。关于周先生的赔付要求,后经调解,旅行社赔付周先6000元,双方达成和解。

案例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旅游者,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本案中周先生的孩子为未成年人,旅行社应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

建议提示旅游者因旅途中受伤与旅游经营者产生纠纷的情形经常出现。游客一旦不慎受伤,要及时就医治疗,并保留好医疗费用等相关票据凭证。旅行社及履行辅助人应提醒游客注意安全并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发生事故后采取积极妥善的救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