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是旅游消费旺季,但部分商家、旅行社或景区可能因利益驱动,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损害消费者权益。为保障游客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现结合近年来典型案例发布警示,提醒游客增强防范意识,选择正规服务,避免“踩坑”。
案例1
周口市河南某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案情概要:周口市河南某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运营的公众号小程序向公众发布包价旅游产品,招徕旅游者后,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履行,从中赚取利润。周口市河南某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没收违法所得8400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
周口市某旅行社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且拒不改正案
案情概要: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周口市某旅行社有限公司未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责令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截至规定期限结束,当事人仍未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
当事人明知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仍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且拒不改正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旅行社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给予周口市某旅行社有限公司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并给予主要负责人在其公司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被吊销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旅行社的主要负责人的行政处罚。
五一假期出游需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游客、商家、监管部门应共同努力,抵制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安全、诚信、有序的旅游环境。如遇侵权,请果断维权,共同维护市场公平!